日前,國務院辦公廳發布《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,提出堅持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,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、車樁相隨、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,滿足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。
《意見》提出,各地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設計和指導,將其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。要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、單位停車場、公交及出租車場站等配建的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,以公共建筑物停車場、社會公共停車場、臨時停車位等配建的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,以獨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、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的城際快充站為補充,形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。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。
對于公交、機場通勤等定點定線運行的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,應根據線路運營需求,優先在停車場站配建充電設施,沿途合理建設獨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換電站。優先在交通樞紐、駐車換乘(P+R)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設施;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快充站。
《意見》明確,通過PPP等方式,為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創造條件;鼓勵利用社會資本設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專項基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