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天津港“8·12”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,近萬輛進口汽車被損毀,我們在之后電視畫面中,可以看到整齊的發黑色的“方陣”,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廠房,可后來得知這些都是被損毀的汽車。
在這次大爆炸中,現代和起亞汽車損失最大,共造成約4000輛進口現代、起亞車受損,相當于這兩個品牌1.4個月的全國銷量。JEEP旗下的大切諾基也受損嚴重,被燒毀的大切諾基約有3000輛,這個數字占JEEP在華半個月的銷量。大眾進口車損失也較大,大眾品牌此次有2748輛進口車過火,包括甲殼蟲391輛、邁特威770輛、up84輛、高爾夫旅行版114輛、邁騰旅行版28輛、SportsVan39輛、Tiguan257輛、途銳1065輛。而雷諾也有近1500輛過火損毀,還有部分車輛受到爆炸沖擊波震碎車窗玻璃等不同程度的影響。另外,路虎、寶馬、奔馳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車輛損失。此次事故共造成至少一萬輛進口汽車損毀,如果以平均單價35萬元的貨值計算,初步估算的直接經濟損失可達40億元左右。
大家可能會有一個疑惑,按照我們的理解,我們買車都是在4S店購買,之后新車才會上交強險及商業險。但是,這批車在廠家運出后,還沒有交到4S店手里,在途中受損如何界定保險責任呢?
本人在金融圈混跡多年,對保險也是稍有了解,現在的保險已經無孔不入,事故發生在任何時候任何階段,都會有相 應的保險公司以對應的險種投保。只要這次天津港爆炸事故起因調查結果非恐怖襲擊,保險公司都將會對已投保的車輛進行理賠,即使是人為過失引發的爆炸火災事故,也在保險公司理賠范圍內。這次大爆炸,車商的損失其實并不嚴重,由于車商大部分購買了相關保險,所以保險公司可以為損失買單,車商損失還好。比如,雷諾屬于自建停車場,購買了財產險。在倉儲環節,就有車商購買了倉儲保單等等。
對爆炸事故中受損的汽車,將分兩種情況來看,一種是已上牌的新車,將按機動車輛險來賠償。另一種是未上牌的商品車,將會啟動財產險的理賠程序。保險公司將對投保的車輛進行勘查、定損,至于賠償的金額,將根據此前與投保人簽署的協議來進行,究竟是按發票上的價格、繳納進口稅后的價格還是零售價等,一般在雙方簽約時已約定。假如投保的新車受損程度超過七成,保險公司將按全額賠償,假如受損程度未達到七成,則根據定損的殘值來賠償。投保人向相關部門報案之后,保險公司將派出自己內部的團隊或委托第三方到現場勘查以及定損,對于在爆炸過程中過火損毀的汽車,將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,廠商應該會銷毀過火的車輛,這部分汽車將不會流入市場流通渠道。但假如只是汽車玻璃窗受到震蕩破損或其他零部件受損,在專業團隊定損后送到客戶投保時選定的4S店維修,客戶也可以自行選擇其他汽修廠維修,之后再與保險公司結算,由保險公司支付相應的賠償款。輕度受損的車輛也許會進入市場銷售,這要看汽車廠商如何來處理這部分汽車,一般會采取以優惠車的形式銷售給消費者。
不過在這里我想到一個問題,無論是汽車廠商還是保險公司,都屬于商業性質的公司,那么追求利潤最大化就是其基本屬性。保險公司的損失在這里就不多說了,無論天災人禍,他們做的就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活。可是這些汽車廠商呢?汽車的基本框架還在,會不會在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后,把汽車進行翻新,再以新車價格賣出去?即使是以一定的優惠價格出售,那他們也是旱澇保收。
因此,大家要注意一下本文前半部分提到的這些品牌,然后估算一下大概的銷售時間。這年頭,什么事都難說,某些事可千萬別遇到。別吃了啞巴虧,自己還不知道。